1、办理借书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,身份证即为借书证,读者证可照常使用。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,请妥善保管证件,若不慎遗失,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。 2、自觉遵守借阅规定维护借阅秩序。古籍、文献等阅览室有具体阅览规定的从其规定。所有阅览室内资料不得随意带出阅览室。普通外借每次限借6册书刊,借期60天(过刊合订本60天、现刊30天),在借期内可来馆或电话续借1次,续借电话:14730737900,续期30天。请按时归还图书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信誉。